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的消防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储油间总储存量:
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
防火隔墙:
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
防火门:
当需要在防火隔墙上开设门洞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消防设施:
机房内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及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燃料供给管道:
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燃料供给管道上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通气管及呼吸阀: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并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防止油品流散:
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安全管理:
柴油发电机房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应急照明和指示:
机房内应有应急照明和应急指示,地下室还要有独立抽风。
防火巡查:
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柴油发电机房和储油间的安全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并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