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的命名遵循以下规则:
命名机构:
台风的命名由世界气象组织(WMO)的台风委员会负责。
命名列表:
台风委员会制定了一个包含140个名字的列表,这些名字由14个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菲律宾等)提供,每个国家或地区提供10个名字。
循环使用:
这些名字是循环使用的,即当一个台风结束后,它的名字会被保留下来,用于未来某个时间点再次出现的台风。
性别和语言:
台风的名字通常是中性的,可以是动物、植物、星宿、地名、人名等,但不会使用带有不良含义的名字。
替换规则:
如果某个台风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灾害,那么它的名字可能会被从列表中移除,由提供该名字的国家或地区重新提供一个新名字来替代。
命名顺序:
台风的命名是按照预先确定的顺序进行的,当一个台风形成时,会按照顺序表中的名字来命名。
编号:
除了名字,台风还会被赋予一个编号,通常是一个年份和顺序号的组合,如“2018年第1号台风”。
地区差异:
在不同的地区,台风可能有不同的称呼,例如在大西洋和东北太平洋地区,它们被称为飓风。
台风的名字来源于台风委员会制定的命名表,该表由14个成员国的名字组成,按照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使用。每个台风在形成并被判定为需要命名时,就会从命名列表中按顺序选择一个名字。如果某个台风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失或人员伤亡,台风委员会可能会决定将这个名字“退役”,即从命名列表中永久删除,并用一个新的名字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