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的烟花爆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如下:
禁放区域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包括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长清区:
文昌街道办事处、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平安街道办事处。
章丘区:
全域禁放。
济阳区:
西至澄波湖路,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南至新元大街。
莱芜区:
城区东至博莱高速,南至汶河中心线,西至莱城大道(包括南十里铺村、北十里铺村全域),北至嘶马河和济莱高速交叉线以南。
钢城区:
具体范围包括汶水溪路—钢都大街东段—钢城东外环;南至钢城南外环—永兴路—京沪高速路;西至颜庄河沿河东路—205国道—钢城西外环—九龙西大街—京沪高速路;北至钢城北外环—韩莱路。颜庄镇人民政府驻地范围和辛庄镇人民政府驻地范围也有具体规定。
平阴县:
县城主城区,具体范围包括东至济菏高速,西至220国道,南至341国道,北至220国道闭环连线内。
其他区域
机关办公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非禁放区域
上述禁放区域之外的区域为 非禁放区,在这些区域内,原则上是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
建议
建议在计划燃放烟花爆竹前,仔细查阅所在区域的具体禁放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