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是北宋时期由宋祁、欧阳修等人编撰,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前后参预其事的有欧阳修、宋祁、范镇、吕夏卿、王畴、宋敏求、刘羲叟等人。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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