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飞机出事的具体原因分析结果如下:
直接原因
机长违规操作:机长齐全军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能见度3600米)的情况下实施进近。
飞行机组违反规定:飞行机组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
未采取复飞措施: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机组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间接原因
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
飞行技术管理问题突出,机长齐全军飞行超限事件数量大,操纵技术粗糙,进近着陆不稳定等问题频繁出现。
飞行机组调配不合理,成员之间协调配合不好,交流不畅,没有起到相互提醒验证、减少人为差错的作用。
对乘务员的应急培训不符合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和河南航空训练大纲的要求,部分乘务员没有进行开启舱门的实际操作训练。
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
深圳航空在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期间对河南航空安全运行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不够,注册资本未到位,频繁调动河南航空经营班子,影响员工队伍稳定和安全、质量管理。
2010年5月国航股份控股深圳航空后,虽意识到河南航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但未能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
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
民航河南监管局在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审定同意该航线的运行许可,对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飞行技术管理薄弱等问题督促解决不到位。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对河南航空主运行基地变更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把关不严,未发现客舱机组配备不符合规定,缺少1名乘务员的问题。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在审批河南航空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时,程序不规范。
中南空管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气象数据库系统管理员误将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的地址码ZYLD设置为ZYID,导致河南航空不能通过中南空管局航空气象内部网站获取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影响运行控制中心对飞行机组的必要提醒和建议。
综上所述,黑龙江伊春飞机出事的具体原因主要是机长和飞行机组的违规操作,以及河南航空和深圳航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和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