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小组的程序如下:
筹备工作
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根据实际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确定成立党小组的计划和方案,包括党小组的数量、规模以及负责人的选拔方式等。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具体任务,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进行。
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支部中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工作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后续成立党小组提供重要参考。
划分党小组
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划分应遵循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同时考虑党员的工作地、居住地等因素。
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1名正式党员。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临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
注重平衡各小组之间的力量,避免出现个别小组过于庞大或弱小的情况。
选举党小组组长
党小组组长是党小组的核心成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小组内的各项工作。
党小组组长可以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
选举或指定党小组组长时,应注重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条件。
预备党员不得担任党小组组长。
报告备案
将成立党小组的情况书面向基层党委报告备案,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并监督党小组的成立和工作情况。
这些步骤确保了党小组的成立过程规范、有序,并且能够有效发挥其作用,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