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时,可以参照以下建议:
家庭成员
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如果上述人员中已故的,也应予以注明。
主要社会关系
主要填写与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甥侄等。
此栏内容应与函调情况一致,不要面面俱到,只写对自己影响较大的亲属。
政治面貌
分别填写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如党员、团员、群众等。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担任重要职务或政治地位较高的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但要注意保持低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有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情况,可以在该栏中填写。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填写的内容既全面又准确,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