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丈夫去世后,妻子想要修改原户主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手续:
户籍注销
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原户主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
推选新户主
原户主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
提交变更申请
新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提交变更户主的申请。
办理继承公证
如果房产需要变更到妻子名下,需要所有继承人(包括妻子和其他继承人)携带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和继承人身份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是一个人,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相关继承人带上房产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去房管局办理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名字变更为妻子的名字。
建议
提前准备: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应提前准备齐全,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咨询当地机构:在办理过程中,可以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遗嘱问题:如果丈夫留有遗嘱,应确保遗嘱内容明确且合法,以便在办理继承公证和房产变更时能够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和手续,妻子可以顺利完成原户主名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