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赔偿新标准的规定如下:
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补偿标准
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
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
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其他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过程公平合理。具体补偿金额和安置方案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