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睛的视觉角度范围如下:
水平方向
通常约为120度。
集中注意力时,视角缩小至约25度。
单眼水平视角最大可达156度,双眼水平视角最大可达188度。
垂直方向
通常约为100度。
集中注意力时,视角缩小至约20度(五分之一为25度,故垂直方向为20度)。
视角极限约为150度。
双眼重合视域
通常为124度。
单眼舒适视域
通常为60度。
总视野范围
向外95°、向内60°、向上60°、向下75°。
这些数据综合起来,说明人眼在正常情况下能够看到的视野范围大约是水平方向120度、垂直方向100度,而在集中注意力时,视野范围会缩小。综合来看,人眼的视野范围在水平方向上约为120度,垂直方向上约为100度,总视野范围约为200度×135度。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了解这些视觉角度范围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人类视觉系统的能力,并在设计视觉相关的产品时,如显示器、广告屏幕等,考虑到这些参数,以提供更符合人类视觉习惯的视觉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