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即综合治理办公室,其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日常事务与协调工作
负责处内日常事务工作,以及与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协助处领导草拟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工作。
业务资料管理
做好各种业务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印章与会议管理
负责处内的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
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
负责处内固定资产、贵重物资的登记保管工作。
检查与指导
掌握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各单位综治工作,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奖惩制度。
项目管理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生服务项目、社区安全管理、社会矛盾调解、公共安全宣传等项目管理。
协调和管理各种社区服务项目,如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养老服务等。
负责社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包括道路、照明、公共卫生设施等。
平安建设
组织制定和开展社区、校园、单位等平安建设方面工作。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治进社区、进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与行政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信息收集与汇报
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全矿综治情况、信息,为矿领导和综治委成员决策提供依据。
向矿领导、综治委汇报综治情况,并以书面材料给上级部门反映所届单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办法及措施。
治安形势分析与整治
经常分析矿区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政策制定与实施
制定和实施综合治理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包括综合治理目标的设定、优先领域的确定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确保各项综合治理政策的协同推进和有效落实。
基层社会治理
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
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民(居民)的合法权益。
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
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
综上所述,综治办的管理范围涵盖了日常事务、业务资料、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检查指导、项目管理、平安建设、法律依据、信息收集与汇报、治安形势分析与整治、政策制定与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