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 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廉洁纪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要求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态度和作风。
具体来说,党的廉洁纪律包括以下内容:
严禁以权谋私: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秉公用权:
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或特定关系人的私利。
廉洁用权:
党员干部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拒绝腐败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党员干部应当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规范公务活动:
党员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公务活动的相关规定,不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杜绝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行为。
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撤职、开除党籍等。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党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