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的碑文通常由 抬头、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具体写法如下:
抬头
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也可以省去不写。
正文
也称为“中榜”,位于碑的正中间,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例如:“先考陈君××大人之墓”。
对于夫妻,男性通常写在右边,女性写在左边。男性墓主的名字可以写全,而女性墓主的姓氏后常加“孺人”二字。
落款
也称为“虎边”,位于墓碑的右下角,记录立碑人的名单,包括子女和孙辈家属成员,按照长幼辈分排序。例如:“孝男、某、某、某、某、孙子、某、某、敬立”。
如果立碑时间已经在墓碑的左侧(龙边)写满,则落葬和立碑日期可以移到“虎边”的右下角,刻在立碑人名单的右旁。
其他注意事项
墓碑的各个尺寸需符合丁兰尺订吉凶的限制,丁兰尺一尺约合38.01公分,每尺分10格,依次刻着“财、失、兴、死、官、义、苦、旺、害、丁”等字,以“财、兴、官、旺、丁、义”为吉。
碑文字数要合乎“生、老、病、死、苦”五字,以“生”与“老”为法则。
示例
以“先考林君××大人之墓”为例,其碑文结构如下:
抬头 :先考林君正文:
××大人之墓
落款:
立碑人姓名及关系
现代墓碑标准写法
主碑碑文
抬头: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可省略)。
正文: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例如:“先考孙君××大人之墓”。
落款:立碑人的身份、姓名及立碑时间(如果写在龙边)。
墓志铭(可选):
标题: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例如:《柳子厚墓志铭》。
正文:介绍死者的生平经历、成就业绩、社会价值及立碑意义,同时表达哀悼之情。
落款:立碑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及成文日期。
建议
在撰写墓碑碑文时,应遵循传统习俗,同时也要考虑现代审美和需求。
碑文应简洁明了,表达出对逝者的敬意和怀念之情。
如果需要,可以请专业人士或书法家协助撰写,以确保文辞得体、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