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改革是指 淡化行业、职业或某项工作的行政色彩,尽可能地突破行政的束缚,突出行业、职业的主导地位。这一改革的核心在于减少行政干预,提高行业或职业的自主性和专业性,促进其健康、独立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取消行政级别:
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实际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探索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行政权力:
督促权力恪尽职守、恪守边界,避免行政权力过度干预行业或职业的正常运作。
引入市场机制: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增强行业或职业的竞争力和自主性,减少对行政的依赖。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推动管理理念转变:
从传统的层级式管理模式转变为制度化管理,强化管理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去行政化改革不仅有助于提高行业或职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还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公共服务的多元化和高质量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