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流程细则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
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表明自己的政治选择和基本情况。
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
短期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参加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上级党委预审。
上级党委预审:
征得上级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报上级党委。
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并审批。
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上级党委批准后,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
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前,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作出决议。
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材料归档:
转正审批通过后,将相关材料归档。
以上是发展党员流程的详细细则,各党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