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一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家庭主要成员
包括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同本人长期一起生活的人。
如果父母已去世,应予以注明。
主要社会关系
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父、叔父、姑姑、舅舅、姨等。
也可以包括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朋友等其他关系。
政治面貌
分别填写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成员的政治面貌,如党员、团员、群众等。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家庭中有政治历史问题或犯过错误的人,应在入党申请书中写清楚并表明自己的态度。
填写内容应与函调情况一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示例填写
```
家庭成员:
1. 父亲:张三,工人,党员
2. 母亲:李四,农民,群众
3. 配偶:王五
4. 子女:小明
主要社会关系:
1. 叔叔:赵六,退休教师,党员
2. 伯父:刘七,企业家,群众
3. 姑姑:孙八,医生,团员
```
通过以上步骤和示例,可以确保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一栏的信息既完整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