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如下:
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计算公式为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增值税税率)+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计算公式为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一为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二为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算公式为〔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增值税税率)+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计算公式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合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合计。
建议
使用财务软件:许多企业采用财务软件来辅助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大大提高编制效率和准确性。
仔细核对数据:编制现金流量表需要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关注细节:特别注意现金流量表中的每一项收入和支出,确保按照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和方法,可以编制出准确、完整的现金流量表,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