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定义的七个原则如下:
神是一又是多:
甘地主张神是有人格的唯一普遍的存在,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保护者,是"一"。
真理就是神:
"真理"是甘地哲学的两项最主要的原则之一。甘地认为真理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包括言论的真实和思想的真实。真理是绝对真理、永恒真理,是上帝。他还指出,真理意味着实在,存在于实在之中,并属于实在,除真理之外,没有别的东西。
非暴力:
"非暴力"是甘地哲学中另一项最主要的原则。甘地继承了印度传统教派的"非暴力"范畴,但赋予了它新含义。非暴力包括不杀生、不伤害以及爱。
没有道德的政治:
甘地认为政治应该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没有道德的政治会导致社会的毁灭。
没有责任的享乐:
甘地反对无节制的享乐,认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享乐应该有节制。
没有是非的知识:
甘地认为知识应该建立在是非的基础上,没有是非的知识会导致人们迷失方向。
没有人性的科学:
甘地认为科学应该关注人性,没有人性科学会导致科技的滥用和人类道德的丧失。
没有牺牲的信仰:
甘地认为信仰应该伴随着牺牲,没有牺牲的信仰是空洞的。
不劳而获的财富:
甘地反对不劳而获,认为财富应该通过辛勤劳动获得。
不道德的交易:
甘地认为交易应该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不道德的交易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和个人的堕落。
这些原则体现了甘地对于真理、非暴力、道德、责任、牺牲和人性等方面的深刻思考,这些原则也指导了他的生活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