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Ⅰ级)
红色预警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Ⅱ级)
橙色预警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较大(Ⅲ级)
黄色预警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常指在一个较大范围内发生,有一定危害程度和影响,但尚未达到特别重大或重大的事件。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异,但未在提供的文档中详细列出。
一般(Ⅳ级)
蓝色预警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在一个较小范围内发生,危害程度和影响相对较小的事件。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异,但未在提供的文档中详细列出。
这些等级的划分有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